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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广州市科学研究专项重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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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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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布广州市科技计划2016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创字〔201667号)(附件1)、《2017年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2017年科学(技术)研究专项重点项目开始组织申报。经重点实验室领导会议,对申报人员、申报内容、申报金额等按市科创委要求作出了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好我校2017年度科学研究专项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与资助额度
器官衰竭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以跨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模式,在重要器官衰竭的共性机制与器官间的交互作用,器官衰竭早期预警和早期诊断,以及器官替代治疗等领域开展多学科协作研究,为促进器官衰竭防治水平提高做出贡献。
以下3个研究方向作为2017年广州市科学研究专项的申报重点:
研究方向1:器官功能障碍发生发展的基础研究。重点研究器官功能障碍发生发展的发病机制,包括信号通路、调控机制和器官相互对话。拟资助金额167万元。
研究方向2:器官功能障碍的风险预测和临床策略研究。重点研究预测器官功能障碍发生发展的生物标志物,以及防止、延缓器官功能障碍的临床治疗新方法。拟资助金额167万元。
研究方向3:器官功能障碍的疾病大数据云平台的建立。重点研究器官功能障碍的疾病谱数据管理和统计、临床试验质量监督的信息化管理。拟资助金额166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人员
1.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3.近2年以“器官衰竭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SCI论文篇数≥3篇。
4. 近2年以“器官衰竭防治”国家重点实验为第一/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SCI论文总影响因子≥10。
三、研究周期及经费资助方式
项目实施时间为3年,起始时间为2017.5.31-2020.5.30。经费资助模式采取前期资助、分期拨付方式,分2次拨付经费。项目立项后拨付首笔经费,首笔经费占总经费的6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第二笔经费。
四、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需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中填写申请书、上传附件材料。
2. 在鼓励实验室内部合作的同时,也鼓励与其他研发机构合作联合申报。
3.技术专家将按照项目与广州市十大重点产业和城市发展需求相符性和促进作用、项目创新性、项目技术在国家所处地位、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指标的合理性、申报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必要性等内容进行评审(评审表见附件3)。
4.财务专家将考虑项目总体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经费明细支出合理性等,并提出经费安排具体意见(评审表见附件4)。请各项目准备详细的经费预算书。
5.遴选项目时,先依据技术专家建议立项票数排序;当出现建议立项票数相同时,再依据每位技术专家的评分总和排序。取前3名予以立项资助。
6.获立项资助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所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要标注国家重点实验室名称和广州市科学研究项目资助。
7、请项目负责人注意项目凝练,结合广州市十大重点产业及城市发展需求提出高水平原始性创新和前沿技术研究项目。注意项目阶段性、里程碑目标设计,以便中期检查评估和后续经费拨付。
三、时间安排
1.请有申报意向人员于2016年5月6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意向表(见附件5)发邮件至1175531784@qq.com
2.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12:00前在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以便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6月6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按市科创委要求一式七份交科技处。
3.项目遴选采用现场答辩,会议评审的方式。答辩时间初定为2016年6月7-8日,如时间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会参加答辩,不能参加答辩者将自动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答辩结果将现场公布。
4.通过答辩拟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请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同时将修改完善后的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14日前再次提交,待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交科技处。
附件:1.关于发布广州市科技计划2016—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2. 2017年科学(技术)研究专项申报指南.rar
      3. 2017年科学研究专项技术评审表.doc
      4. 2017年科学研究专项预算评审专家意见表.docx
      5. 申报意向表.docx
 
     
科技处
                               2016年4月28日
(联系人:周丽丽,许宏    联系电话:786323,64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