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收到《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建议的通知》,现转发大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提交有关指南建议。请注意本次指南建议由各承担单位直接提交,且建议人需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进入“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建议(2021)”选项在线填报。学校(承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提交时间为3月26日17:00前,期间需修改建议的,可联系科研院撤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科 研 院
2020年2月27日
(联系人:许宏,联系电话:648169)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各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工作,科学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1年度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建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2021年度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我局拟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新能源、生物医药、海洋经济等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加快解决制约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支撑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今年工作进度和财政预算安排,本次集中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新能源、生物医药领域指南建议。各重大科技专项初步安排详见附件1。
二、征集说明及要求
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着力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重点支持在国际、国内居于领先
地位、我市具备产业优势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各重大科技专项每个项目支持强度500-1000万元,具体支持项目数和支持强度将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和项目研究内容进行优化调整,以最终指南为准。本次征集要求各单位:
1.认真组织、深入调研,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国家、省、市提出的战略部署,凝练科学问题和重大需求,根据征集表格指引认真填报,力求填报内容具体、指向清晰。
2.鼓励主动对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避免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简单重复,对于国家和省尚未布局但我市确实具备产业优势的、国家和省已有布局且确需我市补足经费的予以重点支持。
3.鼓励各行业协会、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等行业组织整合资源提出相关建议,鼓励针对具体应用场景的提出协同攻关需求。
4.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提出建议的,应当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州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州申报、项目成果在广州转化。
5.建议需体现公益性和行业共性,体现社会责任担当,严禁夸大研究基础、盲目拼凑建议内容。
三、指南建议类型
具体的指南建议分为技术提供方和技术需求方填写(见附件2和3)。
1.技术提供方建议。技术提供方主要从具体技术、战略意义、技术现状和研发建议等方面进行描述。鼓励站在市级层面和行业共性高度对具体技术进行适当提炼,避免内容过于微观和具体。
2.技术需求方建议。由企业主体提出建议,主要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重大技术需求和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描述。鼓励重点产业领域骨干企业提出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促进我市整合优势资源精准发力实现突破。
四、征集方式和时间
1.本次征集以无纸化方式进行,各单位建议人请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登录后点选“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建议(2021)”选项,在线填报提交。
2.系统将于2020年3月9日8时开通,填报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17时30分。期间需修改建议的,可由单位管理员撤回修改后再次提交,我局将以截止日期前填报单位提交的最终版本为准。
3.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不适合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的,可经询问业务联系人后通过线下渠道报送。
4.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1)技术服务电话:400-161-6289,83124014。
(2)业务服务电话:
人工智能、新材料、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及重点专项:高新技术处邱一菲,83124032;
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高新技术处邓夏凌,83124034;
新能源专项:高新技术处赵创新,83124134;
生物医药专项:农村和社会发展处陈洁,83124145,秦姣,83124046。
附件:1.2021年度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各重大科技专项计划表.pdf
2.2021年度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建议征集表(技术提供方).doc
3.2021年度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建议征集表(技术需求方).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