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于4月23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本批申报将支持我国与 14 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大部分方向需要国内外双方同时向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组织申报才有效。
14个国家、地区的名单如下:美国、欧盟、瑞典、挪威、奥地利、韩国、日本、缅甸、克罗地亚、马耳他、国际能源署(IEA)、香港、澳门、台湾;资助领域请查看指南。
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系统开通时间:系统将于近期开通,请按照学校及推荐单位统一要求于6月7日(周五, 暂定)16点前在申报系统提交。
2. 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 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可联系科技处开通。
4. 关于推荐单位:请先统一填写“科技厅”。
5. 关于查重: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科研科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
6. 关于申报资格: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限项要求请见附件1。
7 关于系统人员信息的填写:预申报书填报阶段只需要填写中方、外方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填写其他参加人员。
8. 合作单位的选择: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1年以上(2018年3月31日之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如合作单位未在系统中注册,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注册”字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注册需时约2-3天。
9. 关于形式审查:每个指南点对领域方向等有不同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指南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二、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预申报书系统提交:请各单位督促申报人于6月6日(周五)16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预留科技处及推荐单位(广东省科技厅)审核时间。
纸质材料的报送: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提交专业机构”并在6月13日(周四)下午16:00前,双面打印纸质材料(胶装、如果太薄,订书机在左侧钉双钉即可)一式4份,提交至科技处214房。
三、常见问题解答
1. 拟申请项目经费额度
根据指南资助的经费总额和拟立项的项目数目估算,据实申请。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 研究经费能转拨到境外合作单位吗?
不能。
联系人:王颖峰 何健敏
联系电话:61647452/ 62789171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