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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南方医科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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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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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学校优秀青年学者的成长,培育国家杰出青年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加速培养造就一批有望进入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学校设立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杰青培育计划”、“优青培育计划)项目,现将2021年度项目申请、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学校正式聘任人员,且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人年龄符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要求;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二)申请方式

请项目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mu.edu.cn/irisweb/)进行申请,申请账号可咨询本单位科管部门。申请时,请选择“申请”-→“资助计划”,选择“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进入填写,同时在“相关文档”中上传项目申请书及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首页(建议代表性论著打包压缩上传)。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本年度项目评审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评审时将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请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注意。

2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杰青培育计划”及“优青培育计划”,入选“优青培育计划”的人员,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杰青培育计划”;

3)既往获得过学校南方医科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者不得重复申请;

4)近三年作为学校第三层次引进的人才可直接纳入学校“优青培育计划”,因学校已配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不再另予经费资助;入职三年后符合本培育计划申报条件者可再向学校申请“优青培育计划”或“杰青培育计划”的经费资助。

二、中期考核

2020年度获“杰青培育计划”、“优青培育计划”立项资助的负责人,请按要求撰写《南方医科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三、结题验收

2019年度获“杰青培育计划”、“优青培育计划”立项资助的负责人,请按要求撰写《南方医科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四、时间节点及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2021年度项目申请接收工作自20216240时开始,63012截止;二级单位请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把申报质量,择优推荐。汇总盖章后,请于202163012前将申请书及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首页)等附件材料纸质件一式七份(一份签字盖章的原件,其余六份复印件)统一报送学院306办公室。

各二级单位请于2021630前汇总本单位中期进展报告及结题/成果报告,统一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单位+2020年杰青/优青培育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单位+2019年杰青/优青培育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 南方医科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2. 南方医科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3. 南方医科大学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1621日    


(联系人:胡友坤;联系电话:61648163联系邮箱:huyoukun@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