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省教育厅立项的广东高校科技创新项目和育苗工程项目(自然科学类)已达到项目研究期限,现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对照2010-2013年度省教育厅立项后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报告格式,对照申请书提出的预期研究成果撰写结题报告、填报经费决算表,并附经费使用明细表、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2、项目批准号请填写立项项目编号,资助类别请对照项目清单中注明的项目类别填写;经费使用明细表请依据立项项目情况在财务处打印(校本部项目负责人可以登陆财务处网站经费查询系统打印,附属医院项目负责人需到财务处打印)。
3、请各单位对照立项项目清单的内容,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报告内容及经费开支等数据。结题报告(纸质版3份)双面打印,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4、科技创新项目以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工作,要求评审专家至少为5名(校外专家、高级职称),需要评审专家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
5、请各单位抓紧组织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并完成签字、单位审核、财务盖章等工作;请在3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报告(纸质版3份)统一报送科技处。
附件:1、2010-2013年度省教育厅立项后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项目申请书
3、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格式
4、省级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育苗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格式
科技处
2017年3月8日
(联系人:曹蓓,电话:6278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