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本部空调清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根据4月17日学校第10次办公会议的要求,对校本部空调进行资产清查。通过清查,完善我校空调基础数据,同时盘活闲置资产,规范我校空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清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根据学校第10次办公会议决议,将校本部(不含顺德校区)所有空调纳入本次清查范围。
二、清查基准日
本次清查以2018年4月17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三、清查分工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学校要求,全面组织协调此次清查工作;制定清查方案;汇总、分析、上报清查结果。
(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处负责指导各使用部门进行自查;根据各使用部门的自查结果,对空调进行全面复查,并复核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结果;向国资处汇总报送实物清查结果,并提交分析报告。
(三)各使用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分发的《空调盘点表》,逐一核对本单位空调,申报清查结果。
四、清查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4月23日-5月7日)
1、制定我校清查方案。
2、各使用部门填报《校本部空调清查联络人员情况表》(附件1)。各使用部门清查负责人由本部门领导担任,同时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此次清查联络员。
3、下发《空调盘点表》。
(二)自查核实阶段(5月8日—6月6日)
各使用部门要根据下发的《空调盘点表》,结合各自的帐、物、卡,与“南方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平台”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具体包括:
1、条码标签丢失或尚未张贴的,按单位到设备处进行补打印,作为下一步维修维护、报废、损坏申购更新的依据。条形码整齐美观的贴在醒目的位置上。
2、根据实物清查情况,完成资产管理平台的资产清查工作(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3、在自查过程中对空调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校认定后履行相关手续。
(1)正常使用(含部分信息存在有误)的空调应提供:《固定资产在账清查表》;如有修改信息,应根据修改结果,提供相应的修改佐证材料。
(2)盘盈(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实物)的空调应提供:《固定资产盘盈清查表》;盘盈情况的说明;盘盈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该设备的发票、合同或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等资料)。
对于用自有资金购入的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全部列入清查之内,未被记入学校资产帐的一律视为盘盈资产处理,坚决杜绝帐外资产的存在。
(3)盘亏(指对已发生的资产呆帐损失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空调应提供:《固定资产盘亏清查表》;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的要求,按资产报损的处置方式提供各类佐证材料,具体包括:
①资产名称、数量、规格、性能、用途、价值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及产权证明;
②损失价值清单;
③造成损失的有效证明:
*被盗损失:出具公安机关证明;
*盘亏:个人出具情况说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待报废(损毁):个人或部门负责人说明并签字;
*贪污诈骗损失:个人或部门负责人说明并签字;
*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出具司法机关证明。
④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三)汇总复查阶段(6月7日—6月30日)
该阶段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处共同负责对各单位空调实物逐一进行复查、审核,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由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
1、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处利用资产管理平台中的清查功能,使用终端扫描设备扫描每台空调的条码标签,对所有空调进行核查,并审核数据无误的变动申请,退还数据有误的变动申请。
2、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实物核查情况,对清查中盘盈的空调,核查各单位提供的各类盘盈材料,监督使用单位完成资产补充登记工作。
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实物核查情况,对清查中盘亏的空调,核查各单位逐项收集、出具相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按《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处理。
4、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此阶段数据进行更新、汇总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复审后报学校。
五、清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此次清查是规范我校空调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须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大家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精心组织,按期完成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定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本次清查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能,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遵守纪律,依法办事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工作中要做到全面彻底,不得瞒报、虚报,对本单位以前实际发生的空调盘盈、盘亏等现象如实申报,依法依规清理。对于在清查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校本部空调清查联络人员情况表》
2.《南方医科大学资产平台清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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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2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杨 菁,联系电话:648794
孟丽辉,联系电话:648664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周红莉,联系电话:78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