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因我校为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单位,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将由学校组织推荐。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近三年来(2020年以来)市科技同类项目立项情况、50万及以上金额市科技项目立项情况和各单位符合条件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人数等情况制定《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推荐立项分配表》(附件2),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和遴选,并在5月5日前将不超过限项数量的项目上报至学校科研院。
二、支持领域
支持在广州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博士后不能申报;二是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是拥有博士学位;四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五是未获得粤穗联合基金项目支持。
(二)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四、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
(三)项目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项目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到期未验”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1年12月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申报单位所属二级院系(所)及相关分院、分部、分中心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需提前准备资质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材料)等。
2. 各二级单位应提醒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
(二)项目申报。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9时,各二级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5日24:00。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组织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与遴选推荐。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般由3名或以上奇数技术专家组成,并由1名专家担任组长,择优推荐项目。评审结果需在各单位挂网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各单位完成申报、审核和遴选工作后,应在5月5日前书面提交推荐项目清单(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详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报送视作放弃推荐机会。如推荐的项目数没有达到推荐指标上限,需尽早提交情况说明至学校科研院,以便科研院及时调剂推荐指标。
(四)工作总结。
推荐工作完成后,各单位需将项目评审工作总结原件(包括工作总结、专家名单、专家意见、公示情况等)和立项推荐表的纸质版于5月10日前提交学校科研院,同时,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邮件至528118582@qq.com。学校科研院公示后按照市科技局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广州科技大脑。
六、资助力度与实施期限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每项市财政支持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施期为2年。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广州科技大脑系统上查询,鉴于本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自主研究,实施期有限,实施期内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期等信息情况不予变更。
(二)广州科技大脑操作指引: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科研院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邹婷婷,联系电话:6164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