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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面向全省征集新入库专家及完成在库专家信息更新。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在库专家数量和质量,请各二级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督促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一、新专家入库

(一)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的科研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意识形态观念,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2.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接受专家信用管理,具有参与咨询评审活动的意愿及身体条件。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基础研究类计划项目(或课题)子课题(及以上)(国家级项目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主要指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4. 申请人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经依托单位证明并推荐,可不受第3条的职称条件和主持项目限制:

①省内依托单位引进的海外归国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及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

②省内依托单位引进的长聘(三年以上)外籍人才,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

③符合港澳特区政府或依托单位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向二级单位提出入库申请,二级单位为上述被推荐人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模板见附件),并统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申请OA。破格推荐的被推荐人在申请入库时需在附件中上传加盖了学校公章的推荐材料,二级单位在提交本单位专家信息表(附件2)时需填报破格推荐情况。

(二)征集方式及流程

本年度推荐专家入库工作均经广东省科技管理系统阳光政务平台线上完成,专家登录个人系统填报并提交信息,二级单位审核提交至学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拟入库专家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后(如无阳光政务账号,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管创建阳光政务平台“项目负责人”账号),申请进入专家库,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2. 二级单位在阳光政务平台审核被推荐人提交的信息,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提交至学校审核。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一)更新范围

所有阳光政务平台的已在库专家,即专家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状态显示为“已通过审核”。

(二)更新方式及流程

省基金委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短信通知在库专家及单位管理员登陆系统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在库专家根据最新填报系统提示,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对本人所在单位、职称、主持项目情况、所获称号、获奖/论文等进行核对及更新。专家修改手机号、学历等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即为更新成功;修改职称、技术领域等关键信息,须提交省基金委审核(阳光政务平台流程节点显示“待科技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更新成功。

各二级单位协助专家完成个人信息更新,提示专家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保存或提交审核。

(三)退库处理

如在库专家由于工作单位调动、离岗、或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担任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由各二级单位统计出库原因,并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联系学校科研院,科研院将在阳光政务平台标记专家出库。退库专家如需重新进入专家库,需重新提交申请并逐级审核,请慎重操作。

三、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在阳光政务平台审核所有专家信息并提交至学校。请二级单位填好《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2)并于4月28日下午6点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学校科研院:黄媛,020-61647521,huangyuan.smu@qq.com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 QQ:800099528


附:专家入库工作二级单位审核要点

1.“个人基本信息”中,银行信息的支行网点一定要填写

2.“项目主持情况中,请至少添加一条本人作为“承担人”(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级别”为“国家级”或“省部级”的基础研究经历(国家及省部级基础研究经历定义见上述通知

3.“附件”中,高级职称人员需上传职称证明材料,附件类型选择“职称证书”,职称证明材料可以为职称证书(加盖钢印或红章)、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职称证明材料。单位破格推荐专家需在“附件类型”选择“推荐证明”,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材料。


科研院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1.省基金委通知及系统操作指引

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