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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就业方案及暂不派遣毕业生如何上报就业派遣信息(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浏览次数:

不纳入就业方案:结业、留级、退学、港澳台毕业生*(以是否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为准)-不签发报到证,档案户口不动,港澳台毕业生档案自行处理或由学校统一寄送。

暂不派遣: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可派遣回生源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随迁生源地,也可根据学生意愿填报就业方案设置为“暂不派遣”,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在学校保留最长2年,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

建议以下三种类型毕业生可申请暂不派遣:

①没落实好就业单位,同时也没想好户口档案去向的;

②已落实就业单位(尤其是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还在办理相关手续,没拿到接收函的;

③考取国内研究生,还在等待复试结果的,或尚未收到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的。

“不纳入就业方案”及“暂不派遣”两类派遣方案无法由毕业生自主报送只能由毕业生所在学院报送

*注:港澳台毕业生默认不参与就业派遣无需报送就业派遣信息,仅需报送就业创业信息。如需要申请报到证,可提供档案接收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或协议书,另行向学院申请,学院统一汇总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档案统一寄送。


1.毕业生无法自行申请不纳入就业方案。确定无法在正常毕业时间(毕业当年6月)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向学院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并向学籍管理部门(本科生及八年制为教务处,研究生为研究生院)申请将毕业年份改为毕业当年7月以后必须修改,否则系统无法申请不纳入就业方案;如暂时无法修改,请务必先申请暂不派遣),再由学院老师在系统中将毕业生派遣性质改为不纳入就业方案,并提交审核。

(不纳入就业方案报送示例)

不纳入就业方案.png

2.毕业生无法自行申请暂不派遣,如有申请暂不派遣意愿,请提交申请表(详情请见附件:南方医科大学毕业生暂不派遣申请表.doc至学院(或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由学院统一申请

暂不派遣仅限于派遣登记时间内(即日起-6月8日)可以申请,逾期不可申请。

申请成功后,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户口存放在学校保卫处,党组织关系关系存放在原所在学院,最长保存2年团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省团委《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何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到证暂不派发

毕业生落实好就业单位,考虑好档案户口去向后;或办理完就业手续拿到接收函后;或取得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可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按本网站教程,申请正常派遣/境内升学,取得报到证(境内升学无报到证),转递户口档案。

(暂不派遣报送示例)

暂不派遣.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