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广东省地方合作项目录取结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5〕309号)通知,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广东省地方合作项目的出国留学人员名单已确定,我校共6名人员被录取(名单见附件),现通知如下:
一、请被录取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下午17:00前来行政楼430办公室领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便办理后续出国留学事宜。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院校、留学期限以录取通知为准,原则上不得更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各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被录取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行前教育、协助办理派出手续、在外期间监督管理、回国后考核等相关工作。
人事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