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15年出国留学资助方案已报学校研究通过,初步定于10月19日—10月23日期间下拨经费,具体时间和地点再行通知。请各单位通知2015年度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现金支票,名单和资助金额见附件。如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各单位前期上报2015年出国留学落实情况表,尚有部分人员还未出国,尚未出国人员须与我处、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附件2),按照出国留学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出国访学,并在10月16日前提交协议书至我处师资科。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做好出国留学监管工作,确保出国留学人员按期派出学习。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