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6〕90号)的要求, 现就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开展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范围及规模
该项目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委属高等学校)选派100名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以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身份赴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访学研修。2016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
二、 选拔对象及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选拔对象应符合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3)。
三、 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提供。对被录取人员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学校再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报。按照《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附件4)登陆网址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参考《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5)准备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申报系统导出)电子版材料。(4月1日-4月12日)
(二)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和《2016年南方医科大学申报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6),联同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4月1日—4月12日)
(三)学校审核、报批。经审核批准的申报人员学校将统一报送广东省教育厅。(4月13日-4月15日)
(四)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推荐。(4月16日-4月25日)
(五)国家留学基金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5月-7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公布项目选派信息,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前准备,并做好出国(境)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6〕90号)
2. 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018号)
3.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4. 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5. 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6.2016年南方医科大学申报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人员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