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师资培训工作,拓宽广大教职工国际化视野,提升国际化水平,现将我校2017年度出国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我校拟开展常规的出国留学计划为:一、学校2017年出国留学计划项目;二、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含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三、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四、国家公派地方合作项目。
一、2017年我校出国留学计划,拟在2016年11月开展。
2017年学校出国(境)留学计划分为学校资助项目和附属医院资助项目两种,学校资助项目由学校资助出国留学期间生活补助,由学校统一管理出国留学;附属医院资助项目由各申请人所在的附属医院资助出国留学期间生活补助,由附属医院参照学校出国留学管理规定管理出国留学。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一)学校资助项目
1、选派条件
符合《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校人字〔2016〕50号)要求:
(1)思想品德良好。选派人员应爱国爱校,敬业爱岗,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素质优秀。选派人员一般应是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工作成绩良好的学术骨干。
(3)外语水平合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能流利使用目的国语言进行交流;对于交流困难的,出国前应参加相应的语言培训。
(4)截止到申报计划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来校工作满2年。
(5)配偶不在学校资助公派留学期间。
2、报送材料要求
由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统一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材料清单:
(1)2017年南方医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汇总表-学校资助项目(附件1),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oa传阅至人事处余慧,纸质版盖上单位公章交至学校人事处430办公室。
(2)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2);
(3)外方单位邀请函,须提供外文原件和中文翻译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二)附属医院资助项目
1、选派条件
由附属医院参考学校出国留学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选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附属医院资助项目。
2、报送材料要求
各附属医院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2017年南方医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汇总表-附属医院资助项目(附件3),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oa传阅至人事处余慧,纸质版盖上单位公章交至学校人事处430办公室。
二、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每年2期,拟在2017年3月和7月开展。
本项目设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和高等行政管理人员研修项目,由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实施,由双方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学校将选派不超过5名青年骨干教师(含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
派出人员按照《南方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实施办法》(校人字﹝2015﹞65号)管理,选派流程、条件、报送材料清单可查阅国家留学网和学校人事处公派访学网查询。
具体通知及要求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通知后下发。
三、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拟在2017年1月开展。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实施,我校推荐候选人申报项目,派出人员需符合我校出国留学管理规定及该项目申报条件。选派流程、条件、报送材料清单可查阅国家留学网和学校人事处公派访学网查询。具体通知及要求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通知后下发。
四、国家公派地方合作项目,拟在2017年4月开展。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实施,我校推荐候选人申报项目,派出人员需符合我校出国留学管理规定及该项目申报条件。选派流程、条件、报送材料清单可查阅国家留学网和学校人事处公派访学网查询。具体通知及要求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通知后下发。
我校鼓励广大教职工通过国家渠道公派出国留学,对此类人员会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二、三、四)对申报人外语水平作一定要求,请有意向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提前准备相关的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附件:1、2017年南方医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汇总表-学校资助项目
3、2017年南方医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汇总表-附属医院资助项目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