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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3-26 09:06:06 】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959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三、选派条件

选拔对象应符合学校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条件及2019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

四、选拔办法

选拔办法采取单位审核推荐、学校推选、省教育厅受理并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终审的四级选拔体系。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网址(ttp://apply.csc.edu.cn/)报名,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1,并于4817:00前报送材料至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汇总表(附件2),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smu.edu.cn

2.申报项目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其中申请表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个人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六、建档立卡工作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 增强项目留学效益,留基委现试行开展为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包括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地方增设项目)留学人员建档立卡工作。

  请各单位为2019年每位新派出留学人员填写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4),对留学人员跟踪管理和测评,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

  (一)派出之前有要求。即派出单位相关领导在留学人员出国前与其谈话,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进行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方面行前教育,并确定留学期间的具体联系人等。

  (二)在外管理有办法。即对留学人员定期提交的留学报告做出优、良等评价,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掌握留学人员学术研究、思想和精神等状况,使留学人员安全留学、成功留学。

  (三)回国之后有考核。即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 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跟踪评估。

请各推荐单位填写留学档案卡,并于20196月底和201912月底前,分别将2019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本单位建档立卡情况, 连同每位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 汇总并反馈学校人事处,特别是对留学人员取得的重要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给予及时反馈,以便对项目成果积极宣传、发挥示范效应,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共同推动提升留学效益 。未按要求建立或上报档案卡的单位,将严格控制单位出国留学指标。

 

                                       人事处

                                     20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