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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10-22 14:48:19 】

各单位:

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入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访问学者条件: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10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五、申请受理办法

1.申请人须于1020-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纸质版项目申请书(附件2)、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3)和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4)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于20191025日(周五)下午1700前汇总申报人材料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30),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10875126@qq.com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请表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个人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

2.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汇总表

4.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1022

(联系人:曾芷韵,联系电话:020-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