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结合《南方医科大学“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4)”实施方案》(校党字〔2020〕50号)及《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校人字〔2018〕4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实施,支持优秀青年教师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研修,我校可推荐6人申报。
具体详见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27
二、选派条件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具体详见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0
(七)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020年9月10日-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申报材料详见2020年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1
(二)单位推荐
1.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人申报,其中申请表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个人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2.单位填写《2020年青年教师骨干出国研修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0875126@qq.com。
3.所有申报材料于2020年9月16日17:00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报学校审批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南方医科大学“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4)”实施方案》、《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鼓励管理干部及青年优秀教师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赴海外知名高校、院所等机构进修访学。
(二)因受疫情、当前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对外联系邀请函、录取和派出存在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综合考虑确定拟留学国别、单位及派出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青年教师骨干出国研修项目计划汇总表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4日
(联系人:曾芷韵,联系电话:020-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