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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3-31 08:42:00 】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33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三、选派条件和要求

选拔对象应符合2023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请查阅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以及《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附件1)相关要求。

四、选拔办法

选拔办法采取单位审核推荐、学校推选、省教育厅受理并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终审的四级选拔体系。

、资助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执行。

、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于5月1-6期间登录网址(http://apply.csc.edu.cn/)报名网上报名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可参考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进行报名。

(二)请有关单位于5月6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smu.edu.cn。报送材料要求:

1.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3),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申报项目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推选单位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3.请推选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选单位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

4.请各单位务必提醒申请人,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更新公布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其中,请特别注意:申请赴典皇家理工学院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申请人,两所学校只接受申请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进修。上述两校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赴瑞典学习人员的申请。


其他未尽事项可参考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

2.202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3.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计划汇总表

4.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331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