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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第四期)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12-11 18:02:33 】

全体在校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第四期)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资助方式

本期拟选派访学时长3-6个月短期进修人员11人,访学时长7-12个月访问学者2人,访学期间所需费用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进行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由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专项经费资助。要求2024年4月30日之前派出

二、资助人选条件

1.我校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部分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在职教师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突出的学术成果。

3.资助对象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我省急需学科领域的人员出国研修。

4.资助对象的外语水平应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等办法的规定。

5.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须同时满足《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的选派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1.申请人综合素质材料,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外语水平等;

2.留学目的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

3.国(境)内外导师情况介绍;

4.国(境)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及中文译文;

5.国(境)外留学的研修计划(需要国(境)内外导师签字);

6.出访行程路线(自“中国内地城市、离境之日”起,写至“中国内地城市、入境之日”止);

7.出国(境)费用预算明细表;

8.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

9.2023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

(6、7、8请自行登录http://yjs.smu.edu.cn/gjjlyhz/bgxz.htm下载)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请材料

1.2023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

2.出国(境)留学申请表(附件2);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留学单位全球排名佐证材料;

8.出访行程路线(自“中国内地城市、离境之日”起,写至“中国内地城市、入境之日”止);

9.出国(境)费用预算明细表;

10.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须)

应是与申请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11.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8、9请自行登录http://yjs.smu.edu.cn/gjjlyhz/bgxz.htm下载)

四、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议、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五、考核与管理

申请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青年教师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

请申请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及青年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12月20日17:00前报送申报材料。博士研究生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院303),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yksmu@163.com;青年教师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hizi@smu.edu.cn。


附件:1.2023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2.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23年12月11日  

联系人:刘老师(研究生院);联系电话648369

余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64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