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首页      人事处首页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4-22 09:51:13 】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2〕4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三、选派条件和要求

选拔对象应符合2022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91,“选派办法”“派出渠道”)以及《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附件1)相关要求。

四、选拔办法

选拔办法采取单位审核推荐、学校推选、省教育厅受理并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终审的四级选拔体系。

、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25月1-6日期间登录网址(http://apply.csc.edu.cn/)报名网上报名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可参考2022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报名(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5月6日前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wanyu@i.smu.edu.cn。报送材料要求

1.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3),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申报项目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推选单位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因审核不严而产生的问题,由推荐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3.请推选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


其他未尽事项可参考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留学网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

2.2022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3.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计划汇总表

4.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4月22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