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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境留学办理流程

【 发布日期: 2016-04-06 00:00:00 】

序号

事项

办理时间

办理明细及要求

出国(境)留学个人

学院/附属医院

1

出国(境)手续

出国(境)前1个月内

1.提供并完善出国留学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一)学校公派人员

(1)《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

(2)出国(境)订票佐证材料。

(二)国家公派人员

(1)《国家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公证书一份

 (2))《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

(3)出国(境)订票佐证材料

其中管理人员需提交学校组织部同意派出证明材料

1.做好行前教育,确保出国人员知悉学校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并做好谈话记录工作,明确派出任务,留学注意事项及有关纪律

2.至学校财务处领取并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附上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报送学校人事处申请出国留学资助经费下拨。

2.审核申请人出国(境)留学材料,并上报学校人事处。

3.加入学校出国留学交流qq群:25807609,并修改备注,格式为"出访国家-所在单位-姓名"。

2

国(境)外管理

留学期限内

1.出国后一个月内需中国驻外大使(领)馆报道,向学院/附属医院汇报情况。

定期关注留学人员动态,督促出国(境)人员办理延期或回国手续

2.每3个月向学院/附属医院汇报一次思想和学习情况。

3

延期申请

提前三个月

向学院/附属医院位提供申请,提供材料:

1.个人申请;

2.阶段性成果报告和下阶段研究计划、国外留学单位或导师的信函、课题指导意见、经费资助证明

审核延期申请材料,召开单位学术(专家)委员会评议延期项目成效,经评议确实具有较好的预期成果,报个人申请延期材料和单位评议结果学校审批。

4 缩短留学期限申请

提前三个月

向学院/附属医院位提供申请,提供材料:

1.个人申请;

2.国外留学单位或导师同意缩短留学期限的信函

审核缩短留学期限申请材料,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单位意见,报学校审批。

4

回国手续

回国(境)后半个月内

到学院/附属医院,及学校人事处报道,提交材料:

1.单位开具的《返校工作证明》

2.我国驻外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安排留学人员返校工作事宜。

回国(境)后3个月内

在学院/附属医院做一次学术报告,通报在国外科学研究情况及所掌握的重要科研进展与动态。

对留学人员人员在留学期间的业绩及表现进行考核,并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

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人员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