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加强顺德校区车辆出入管理的通知

[时间:2009-07-09 00:00:00] 来源:顺德校区管委会 作者:后勤办

各办公室:

为加强校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营院秩序,确保校园安全,参照校本部的管理办法,经顺德校区管委会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09520日起,严格顺德校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进出实行验证和换证通行

车辆进出校区必须凭校内单位或顺德校区《车辆通行证》验证出入,其它车辆经批准并登记后换证通行。车辆驾驶员必须自觉服从值勤人员的管理。

二、校区道路限速及有关路段禁行

(一)校内各主干道路限速15kmh,禁止鸣笛。

(二)教学区在教学和学生上下课时段内(周一至周五8001230   14001800)禁行,学生公寓在学生上下课和休息时段内(周一至周五12001500  17001800  

2230—次日830)禁行。

(三)校区自行车、电动车禁行。

(四)没有办理《摩托车通行证》的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区。

三、规范校区停车秩序

校园内车辆停放点为:行政楼地下停车场、教师公寓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其它场地临时停车不得超过60分钟,校内主干道禁止停车。

对相对固定在校园内过夜的车辆,必须申请办理《车位证》并在指定位置停放(提供车位,自行保管)。校区每天2300后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清理,对无证停放的车辆校区将采取相应措施。

其它情况车辆确需停放在非停车区域的由管委会批准。

四、《车辆通行证》和《车位证》的办理:

   (一)办证时间:2009515

(二)办证地点:顺德校区管委会(电话:29985129.联系人:袁老师)

(三)《车辆通行证》办理:《车辆通行证》仅限校内单位车辆、常驻或轮驻人员私家车、校区保障人员车辆、校内生活服务中心及校区施工单位保障车辆办理,校外车辆原则上不予办理(当地相关业务单位车辆除外)。办证时,须填写《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生活服务中心和施工单位车辆还须提供总务处或基建处的相关证明。校区原则上不允许摩托车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牌证齐全的可申请办理《摩托车通行证》。办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四)《车位证》办理:参照校本部的办证方法和收费标准。

     (联系人:袁义富  电话:29985129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管委会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车辆   出入   管理      [通知]        

  送:  保卫处  驻校区各单位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管委会   2009429日印发          

阅读:

返回网站首页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冈大道33号 邮编:528305

Copyright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管委会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