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
进口实验动物隔离检疫及申请动物实验流程
1、动物到达动物实验部后,实验人员需向动物实验部提供所进口动物的质量检测报告、遗传背景等相关证明资料,同时由动物实验部管理人员确认动物包装盒完整无损后,方可按“动物进出屏障区SOP”要求将所进口动物传入“实验动物隔离检疫区”进行隔离检疫,根据国家“进出口动植物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进口动物隔离检疫期限至少为30天;
2、隔离检疫期间如动物出现异常或不明原因的死亡,由实验人员委托“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进行有关项目检测(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13113386887),根据检测结果对动物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检测费用由实验人员承担;
3、隔离检疫期间,实验人员应委托“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对该批动物进行微生物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实验人员承担。检测项目和取样数量参照GB14922.2-2011《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有关无特定病原体动物(SPF)的要求执行;
4、若动物检测合格,则可按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和“动物实验申请”流程办理动物实验相关手续;
5、若动物检测不合格,动物撤离隔离场地由实验人员自行处理。
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