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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复试工作公告-第1轮调剂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学科发展需要,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接收调剂生。现就调剂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1、第1轮调剂:所有缺额专业均接受考生报名调剂。
2、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
3、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与调剂要求。
4、调剂考生需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且统考科目个数不少于调剂专业统考科目个数。
5、我校所有接受调剂专业缺额均为普通招生计划。
(调剂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00:00-14:00,复试通知发送时间为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请耐心等待)
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学科信息表(第1轮).pdf
二、调剂工作流程
1、调剂流程
有意向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使用网报时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在同一调剂报名时间段中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即只能填写一个我校志愿),否则所有志愿无效。未经该系统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志愿,不能新增志愿,即保持填报志愿唯一。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学校在研招网下载调剂名单,解锁不合格考生(包括填报多志愿考生,不符合该专业报考及调剂要求的考生等);随后,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方向,在符合学科设定的调剂要求条件后,结合考试科目内容一致性的前提下,按调剂该专业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大于缺额计划的1:5的比例,从最高分开始依次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当已通知复试名单内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可按考生排名顺序安排复试候补考生进入复试。
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并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中未进行临床技能考核者,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我校不接受没有在调剂系统中填写志愿的考生调剂复试。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第1轮调剂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0:00起,具体各专业开放时间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3、发放复试通知
我校在各专业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不再下发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关注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确认复试通知,保持通讯畅通。
三、调剂复试需提交材料
复试考生材料以各分委会通知为准。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截图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2)应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截图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3)同等学力等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带章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届时可毕业证明、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2.考生复试时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复试通知
(3)二代居民身份证
(4)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
(5)学科要求的其他考试用品或材料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四、考生复试要求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以所报考分委会复试通知安排为准。
1、所有考生必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和安排参加复试,无故不遵守规定时间和复试安排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请考生注意复试时间。
2、考生须诚信复试,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4.体检
执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将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调剂说明
(一)我校调剂复试组织方式、复试内容、录取原则等与第一志愿复试公告要求一致。
(二)已获得我校第一志愿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如选择调剂,需要申请放弃录取资格并获批方可参加调剂。
(三)研究生招生问题咨询及申诉方式:申诉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亦可直接到研究生院3楼招生办现场申述。
(四)考生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有关通知及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