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研招首页 > 招生动态 > 正文
南方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年南方医科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600人(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种。
一、招考方式
(一)本科直博(仅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仅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考核制
二、报考条件
(一)本科直博博士研究生
具体参照《南方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要求。
(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具体参照《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开展选拔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本科或硕士阶段或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
4.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5或IELTS≥6或TOEFL≥80 或GRE≥305或TEM-4≥60或WSK(PETS 5)(外语水平证书有效期十年)。
②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专业性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有效期五年),学术论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中科院小类分区三区及以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中科院小类分区二区及以上前三作者;中科院小类分区一区前四作者。(期刊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期刊分区表》为准)。
5.具有2名报考同一学科专家(副高职称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推荐,附推荐信。
6.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考生,除上述条件外,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否则录取考生的学位类型将于入学时由专业学位变更为学术学位。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原则上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医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或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之前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或与执业医师注册专业相同。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8.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除满足其他报考条件外,尚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②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③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与所报考的导师工作单位一致。
9.符合所报考的我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生专业、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招生报考公告。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仅临床医学)或4年(除临床医学以外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本科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
四、招生人数
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人数为2026年的拟招生计划数,最终招生数将在录取前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6年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申请-考核制招考计划数将随报考公告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网上信息。
五、报考流程
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报考公告要求,具体在南方医科大学研招网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因录取“本科直博”考生、“硕博连读”考生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将不再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录取为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或入学,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全日制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0元。
2.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0元。
(二)奖助学金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方案》执行。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我校各一级学科录取定向博士生比例不得超过总录取数的10%;且同一学科方向同一招生年度录取定向生不得超过该学科方向总录取数的50%;尚有未毕业定向博士生的导师,不得再招收定向博士生。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寄送报名材料及网上缴纳报名费;仅进行网上报名、提供材料但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资格无效。
4.以上内容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相关安排变化将另文说明,及时更新。
九、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61648036,61648841
地址:广州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2招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