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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7 11:21:30     阅读次数:

 5月22日更新: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报名考试费缴费指引

为提高民族地区人才培养质量,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我校2023年将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4名,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考生须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

二、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4.生源范围仅限上述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本科或硕士阶段或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

4.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6或TOEFL≥80 或GRE≥305或TEM-4≥60或WSK(PETS 5)考试合格,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最重要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专业性的学术论文(外语水平证书有效期十年、学术论文有效期五年)。

5.具有两名报考同一学科专家(副高职称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推荐,附推荐信。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7.报考专业相关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否则录取考生的学位类型将于入学时由专业学位变更为学术学位。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医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之前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8.其他条件:①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②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二)“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须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寄至我校研招办,凡不符合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流程

(一)报考流程

1.417日12:00-427日12:00进行网报:报名网址

注意:请在报名系统选择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即专业代码1051开头,在纸质版报名登记表中填上具体研究方向,如:外科学(胸心外)。

2.申请者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与拟报考导师联系,经导师签字同意报考后,于42817:00前将所有报考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寄(送),收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楼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请务必用顺丰快递寄送。)

3.511日前,我校开展考生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4.515-19日我校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5.缴纳报名费

缴费标准:200元/人。缴费时间方式待更新。

(二)申请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及学生证,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3.其他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科研计划、2封专家推荐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手写的承诺书、申请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还需在研课题证明、学术论文、工作证明。

5.“骨干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所有被录取考生均为定向就业,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不得违约。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其他事项

1.被录取考生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研究生保持一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2.考生的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对报考时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楼招生办。

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

邮箱:smuzsk@163.com

博士报名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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