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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专业研究方向校内调整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及复试工作安排,结合第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现开展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不同研究方向间校内调整申请,具体如下:
一、接收同专业研究方向调整申请缺额信息(陆续更新)
医工(申请已截止)
马列与人文(申请已截止)
公卫+药学+医学技术(申请已截止)
口腔医学(申请已截止)
基础医学、生物学(申请时间:3月26日21:00-27日10:00)
临床医学(申请时间:3月27日13:00-28日08:00)
二、基本要求
考生申请校内调整的研究方向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内的研究方向,不得跨专业及学位类型申请。
三、考生要求
1.申请考生需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同时满足相应专业研究方向的报考条件、分数及其他要求,否则申请无效。
2.在规定时间内,每位考生限定申请1个研究方向。
3.已获一志愿拟录取资格考生不得申请,如要申请,必须先提交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并获批,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复试。
四、同专业研究方向调整复试资格确定原则
达到研究方向调整复试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按照总分进行排名,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进入第二阶段复试的考生名单:
①学科缺额计划=1时,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学科缺额计划≥2时,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临床技能考核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报考专业研究方向校内调整复试。
五、复试录取安排
参照第一志愿复试公告要求开展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安排由分委会组织通知,坚持择优录取。
本公告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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