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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南北楼改造等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8        阅读量:

研究生院南北楼改造等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各供应商:

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我单位对研究生院南北楼改造等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SMUZWC[2018]FW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研究生院南北楼改造等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9.7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造价费总价包干,不因工程合同价调整而调整。

四、采购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资料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

3.报价文件;

4.资格文件;

5.商务技术说明文件。

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八、项目报价要求:

1.各供应商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总价包含税金、人工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3.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按作废处理;

5.报价资料正本1份、副本2份。均须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要求,则取消其资格,并将询价采购第二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九、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根据报价人综合实力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十一、询价机构和询价小组成员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对未成交方要求说明理由的,均不予受理。

十二、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十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8518—5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谢绝登记。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南方医科大学129309室(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0-62789602

3、获取询价文件时,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格文件。

4、获取了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请在评审日期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询价,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的资格。

十四、报价截止时间:2018529930(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五、报价文件报送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总务处采购中心(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沙太南路1023129309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62789602

十六、本询价采购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方医科大学总务处。


附件:研究生院南北楼改造等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价文件


南方医科大学总务处

2O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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