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校本部空调采购自本学期起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移交总务处负责,为做好校本部空调采购衔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颁布的《关于做好 2018 年省直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年省直预算单位电商直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7〕12号)要求及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空调采购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流程
1.用户单位向总务处提交采购申请;
2.总务处汇总采购申请后立项报批,并将报批结果上报招标采购中心;
3.招标采购中心执行采购;
4.总务处组织订立采购合同、履约验收;
5.用户单位进行资产登记,到财务处报账结算。
二、采购周期
1、采用批量集中采购的,由各单位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空调采购申请表》纸质表2份,按照学校经费审批权限,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总务处,电子扫描资料同时通过OA传阅。最后由总务处汇总报学校立项,纳入采购计划,由招标采购中心实施。依照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批采时间当期截止时间点,各单位上报计划应较截止时间提前30天,分别为1月10日,3月25日,5月25日,8月15日,9月25日,超过时间点提交的申请将安排至下期执行。如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批采时间调整,则该时间点相应调整,另行通知。采购工作预计四个月完成。
2、紧急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或电商直购的,经各单位申请,总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由采购中心实施采购,预计次月完成。
三、其它
1.为确保空调采购工作高效及时,请各用户部门按照单位实际需求,做好采购计划,按时间要求认真填报采购申请,同时确保充足经费支付。
2.负责部门:总务处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余德荣,电话:61648434,承办人:邮箱:645019023@qq.com ;申报具体联系人:张长华:联系电话:61647715。 办公地址:校本部物业管理中心(原学校水电班一楼)。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空调(采购)流程》
2.《南方医科大学空调(电商直购)申请表》
3.《南方医科大学空调(电商直购)申请表》(例)
4.《南方医科大学空调(批量集中采购)申请表》
5.《南方医科大学空调(批量集中采购)申请表》(例)
总务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