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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具住房、煤气开通证明
事项名称
住房证明开具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入住校本部的全体教职工
办理部门
总务处房管科、综合科
联系地址
行政楼113、122房
联系方式
61648158、61648126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1、户主工作证复印件(在职人员)
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非在职人员)
现场办理
流程
在房管科(行政楼113)开证明,到综合科(行政楼122)加盖公章。
网上办理
无
材料传递
路径
申请人——总务处房管科——总务处综合科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常见问题
相关表格
行政楼113房
备注
总务处只开具户主住房证明,家庭其他成员住房证明可持户主住房证明至社区居委会开具。
开具
开具住房、煤气开通证明流程图
至房管科(行政楼113)核实住房信息
至综合科(行政楼122)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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