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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 来源: |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2020〕77号)、《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管理细则》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0〕20号)文件,现集中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范围
截至2020年5月30日到期未验收的省基金项目,包括博士启动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等6类。如果项目并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而且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可将合同截止日变更到2020年5月以后的,可以不参加此次验收,但是项目负责人需在2020年5月15日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出延期申请。
二、验收形式及组织单位
(一)材料验收
财政经费50万(含)以下的项目进行材料验收,包括博士启动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等3类。其中,2017年度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采取线下填报结题验收书(附件5)。
(二)会议验收
财政经费5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包括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等三类。
三、验收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2020年5月22日至5月26日为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的时间。在此之前提交的验收申请应重新按阳光政务平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二)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省基金委将组织材料验收,由省基金委从阳光政务平台随机抽取专家进行线上验收评审。
(三)2020年6月4日至6月5日省基金委将组织会议验收,地点为广东生产力大厦(天河区五山街道东莞庄一横路116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2020年6月23日前依托单位完成材料报送。
四、验收申请材料
项目负责人在提交验收申请阶段,应提交下述验收申请材料:
1.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财政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附件4),并加盖经费所在单位财务公章。财政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
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3),各二级单位收齐了封面加盖学校科研院公章。
3.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
4.其他相关的验收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等。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是指根据《广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粤科规财字〔2016〕39号)的要求,通过广东省科技报告系统(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经审核后生成的收录证书(该过程约需要一周时间,请提早准备,纵向协同项目无需提供)。
五、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结题要求
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采取线下填报结题验收书,应提交上述验收申请1-4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验收专家组意见表(附件7)。各单位根据专业领域选取专家,遴选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校内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
六、验收结论及经费处理
验收的结论分为通过、结题、不通过三类。
(一)能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验收结论为通过,结余财政经费按规定由项目依托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后续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二)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且财政经费使用合规,验收结论为结题,需收回结余财政经费。
(三)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或者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或者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验收结论均为不通过,需追回结余财政经费和违规使用的财政经费。
七、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项目验收完成后,各项目组需在2020年6月10日前将验收书纸质版和验收情况报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院。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包含以下内容:
1.验收书正文;
2.审计报告,财政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交;
3.恪守诚信承诺书;
4.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6.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
7.其他验收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等。
八、有关要求
(一)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时间紧、涉及单位多,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联络沟通,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二)由于本次材料验收采用线上评议,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验收申请材料准备和上传工作,避免因上传材料不齐全(特别是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导致验收不通过。
(三)参与本次会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做好汇报准备。
(四)本次验收需要在线填写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技成果统计表,内容较多,建议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
(五)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的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
(六)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不得超过3项。请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验收工作,避免影响后续的项目申报。
(七)未能按期验收的项目,请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延期、终止等手续,基金委将按照管理规定开展科技诚信记录工作。并根据超期不验收的实际情况,调整各单位2020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数量。
附件:1、线上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线下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3、经费决算表
4、实施总结报告
5、项目验收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6、验收工作的有关说明
7、纵向协同项目结题验收书
8、纵向协同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6164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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