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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四届(2021 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6日 | 来源: | 作者:
按照第四届(2021 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公告要求,现开展我校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遴选要求:
1、2019年9月1日至 2020年8月31日期间,获得我校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须为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3.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根据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同学,于12月28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至中医药学院科研办,电子版发送563685678@qq.com。
附件:
1、
关于推荐评选第四届(2021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pdf,
2、
材料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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