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67号),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地方合作出国研修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推选人员,并在4月9日17:00前报送材料至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报送材料要求:
(一)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汇总表(附件1),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7941167@qq.com。
(二)上级通知中(附件2)申报项目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其中申请表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个人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管理要求
(一)此通知仅作为遴选通知,待正式录取后,本人需提前1个月向学校申请出国留学,待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学。
(二)为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请各单位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为录取人员填写留学档案卡(附件3),对留学人员跟踪管理和评测,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并于2018年6月和2018年12月前,分别将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本单位建档卡情况,连同每位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上报学校人事处。未按要求建立或上报档案卡的单位,将严格控制单位出国留学指标。
人事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