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留学基金委相关工作安排和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留学期限
按项目要求将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的相关人员出国访学。
其中,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四)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具体请于2021年1月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四、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个人渠道
1.申请流程: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学校审批、留学基金委择优推荐”的方式选派。
2.具体要求:
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并按附件2中个人渠道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单位汇总后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1年3月1日(周一)下午17:00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办公室)。
(二)单位申报项目渠道
1.申请流程:按照“单位申报项目、学校审批、留学基金委审核确定项目、推荐人选”方式选派。
2.具体要求:
(1)各二级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培训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并于2021年1月11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版及单位公函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hizi@sm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
2.个人渠道申请材料清单
3.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4.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汇总表
5. 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人事处
2021年1月6日
(联系人:曾芷韵,联系电话:020-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