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1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遴选通知》(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或15-24个月(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基金委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费用及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体育工作者;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请在申请时将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八)申请时可暂不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五、选拔推荐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审批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时间及受理方式
1.请申请人于3月10-2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
2.请申请人按照附件2中要求将申请材料及附件3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二级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单位汇总后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2021年3月24日(周三)下午17:00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10875126@qq.com。
六、评审及录取
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于5月份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
七、项目简章及申请材料要求
项目简章及申请材料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 csc.edu.cn/)出国留学项目检索栏目输入对应留学国别检索并下载查看。
八、语言培训
留学候选人员需在派出前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一学期俄语强化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通过外方院校入学测试后再进入专业学习。未通过者,应立即回国,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终止。
九、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附件:1.2021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遴选通知
2.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2021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1日
(联系人:曾芷韵,联系电话:020-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