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学生防疫期间部分住宿费的通知

2020-06-10 17:58:57
财务处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的文件精神,对于已经收取的2019学年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的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照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予以清退。

     由于住宿费的清退工作涉及人数多、分布面广,学校定于本月中旬起分批次办理退费,最后一批退费将于本学期结束退还。清退的住宿费将退还至学生缴纳学费的中国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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