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

2016-11-18 18:34:00
学生处
原创

      根据上级工作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选、公示、推荐,学生处上报学校本专科生国奖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专科生国奖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王伟霞等14名学生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现将候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164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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