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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6:17:51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试成绩合格要求

1.口腔医学(10031052):初试总分不低于95分。

2.除口腔医学以外其他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80分。

各招生院系可在我校初试成绩合格基本要求基础上,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安排

1.报考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的考生,由招生院系直接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

2.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需在6月16日前向研招办邮箱或电话联系,选择报考分委员会(一临床、二临床、三临床、省医临床)及意向导师。6月17日后由招生院系直接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

3.各招生单位须于2024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以各招生院系安排为准,请符合要求的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也可主动联系招生院系了解复试事宜。

4.各招生院系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专业证明(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和硕士临床、口腔、中医专业证明)、成绩单及专家推荐信。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

5、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满分成绩为400分,内容涵盖考生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四个部分。

三、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考核总成绩换算为100分制后保留小数点两位,总成绩排名作为录取资格排序的唯一原则。

2、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它考生按复试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录。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入学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4、考生拟录取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其他

1、加强考生咨询服务。招生院系应确保考生联系咨询通道畅通。

2、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需保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联系方式

研招办:020-61648036,61648841;smuzsk@163.com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