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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港澳台生招生考试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5 21:37:24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2号)文件精神和《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统筹考虑境内外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学校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材料审核+网络远程综合考核形式。

1、考核时间及组织方式

4月15-4月20日材料审核,4月22-27日网络远程综合考核。以考生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组织,同一学科(专业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2、考核内容及成绩组成

考核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各分委会开展,分为考生材料审核和网络远程综合考核两个部分构成。

1)材料审核依据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须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审核材料方式

  考生在4月20日前通过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202.192.1.94/Open/MasterGat/Signin.aspx)提供以下材料PDF合并版,以姓名+报名号命名,研院和分委员会将按要求进行审核,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

1)网上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考生应提供在读学校证明。

3)专家推荐信。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可略,后补)。

4)毕业专业证明。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和硕士临床、口腔、中医专业证明。

5)有效学习成绩单及英语水平证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有效公章),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有效公章)。

6)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登记表(见附件)

7)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8)简历、业绩材料。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

9)体检报告(可略,后补)。

3)审核程序

1)各分委会成立材料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评审小组根据本分委员会审核办法,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评委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材料审核得分。材料审核得分≥60分者视为合格,可进入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环节;材料审核得分<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环节。

3、网络远程综合考核

拟定于2022年4月22-27日期间进行,网络远程综合考核采用的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移动云考场。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考核专家小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远程综合考核满分成绩为400分,内容涵盖考生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四个部分构成,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综合考核须对考生进行单独网络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具体考核工作安排由招生单位负责,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流程。网络远程综合考核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并通过考生本科、硕士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学习计划(或科研计划)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招生单位应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过程做好现场记录。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二、录取

1远程综合考核总成绩换算为100分制后保留小数点两位,将远程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作为录取资格排序的唯一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数按照录取资格排序进行录取。

2、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它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录。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思想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远程综合考核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 分者;

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4考生拟录取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其他

1、加强考生咨询服务。招生单位应确保考生联系咨询通道畅通。考试组织工作组和招生单位综合考核工作组设专人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工作的指导,提前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方案,并让考生做好设备和网络环境调试。

2、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通知。

 

4、所有考生在考试及录取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联系方式

研招办:020-6164803661648841;smuzsk@163.com。 

   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登记表.doc

    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