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印发

作者: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14:59

《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印发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新医科建设,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及相关建设指南,计划经过10年左右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公共卫生学院,形成适应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

建设指南要求,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面向学科发展前沿、面向高水平人才需求、面向全球健康发展的原则。一要构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新范式,加大多层次多类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改革创新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二要建设公共卫生科学研究新高地,搭建高水平公共卫生研究平台,推进公共卫生多学科交叉研究。三要开拓公共卫生师资发展新途径,打造质量结构双优师资队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四要提升公共卫生社会服务新高度,增强智库咨询服务能力,创新公共卫生社会服务模式。五要创建公共卫生教育管理新机制,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健全评价保障机制。六要开创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新局面,推进教育科研领域全方位交流合作,深度参与全球健康事务。

建设指南强调,四部门将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规划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布局,立项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进行动态监测和检查评估。申请高校除满足规定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资源外,还要“一拖一”支持帮扶1所中西部高校的公共卫生学院建设。

建设指南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建设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专项支持,保障经费投入,落实建设任务。特别在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以及公共卫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名额等方面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予以统筹支持。

摘自 教育部网站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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