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AI课程建设的补充通知

作者:廖勋宸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5:46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鼓励各课程结合实际自主开展AI融合创新,经研究,现对原通知中的建设方式补充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AI课程建设调整为每门课程单独建设,不再要求合并为课程群。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基础与建设规划,组织符合条件的课程单独进行申请。具体可联系余经理(18138713238)或相关微信群沟通。

二、建设方案(调整后)

1.建设对象

面向全校各学科专业课程,鼓励有基础、有特色、有创新思路的课程积极申报。

2.立项资助

(1)课程单独立项建设

课程负责人可组建团队,以单门课程或(课程群)为单位提交建设申请。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2)AI教学应用探索改革专项课题申报与“智教新篇,AI赋能”人工智能赋能教学优秀案例征集方案评选

为推进AI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学校现针对不同建设阶段的课程,分层开展专项支持:

对于建设较为完善、成果初步显现的在建AI课程,将优先支持其申报“AI教学应用探索改革专项课题”,促进AI教学应用持续深化与体系化构建。见教学发展中心官网。(https://portal.smu.edu.cn/ctd/info/1073/35549.htm)

对于处于建设中期或尚未完成、但已具备一定实践基础与特色的课程,鼓励其申报“‘智教新篇,AI赋能’人工智能赋能教学优秀案例征集”,总结并推广阶段性成果。见教学发展中心官网。(https://portal.smu.edu.cn/ctd/info/1073/35549.htm)

请各课程团队根据自身建设进展,选择对应类别积极申报。

三、支持与激励

原则上仍按原通知执行,学校为立项课程提供建设经费、技术培训、团队支持及成果推广机会。有AI应用数据和成效、联合其他学校相同课程开展共建共享与虚拟教研的在建课程优先。

四、其他说明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培养方案内必修课程。学校将继续鼓励课程间自愿开展协作、共享资源,但不再作强制组合要求。原通知中其他未涉及调整的内容,仍按原计划执行。请各单位根据本补充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廖勋宸 020-61647506 (503374620@qq.com)


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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