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7月工资发放说明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7-09 11:55:55】

各位教职员工:

20157月份工资已于78发放,该月工资发放除常规项目外,根据学校办公会决议精神,自20157月起调整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三项津贴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变。具体如下:

1、调整前: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为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补贴)+职位津贴*1.4,缴费比例分别为18%9%12%,其中,住房补贴发放满25年及以上人员停发住房补贴,生活补贴比例调整为15%

2、调整后: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的缴费基数调整为基本工资(同上)+岗位津贴*2,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调整为基本工资(同上)+岗位津贴*3.1

3、调整后教职工福利相应增长:

1)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合计人均涨幅约为30%

2)住房公积金人均涨幅约为92%;学校为教职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相应增加;

3)因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为个人所得税扣项,其增加后个人所得税则相应减少。

个人相关数据请登录财务网教工查询窗口-工资查询进行查阅。

财 务 处

2015年7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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