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档案借阅制度
一、本校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本校工作证均可借阅有关档案或资料;
二、凡借阅档案、资料,必须遵照本制度,并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
三、借阅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管,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打圈道,不得拆卸及损坏。
四、严格保密,不得将档案材料带离办公室或给无关人员翻阅,用后应及时退还。
五、凡借阅机密以上和跨课题的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只限在档案室阅览。
六、档案文件材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翻印(复印),摘抄档案文件材料,如属机密性质的须经保密委员会审批,并不得在公开的刊物上发表。
七、外单位借阅、复制档案,必须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学校领导及各主管业务处审批方可阅用,若需借出校外,借用单位需备公函注明借用材料名称、用途、归还日期等,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周。毕业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复制本人在校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