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做好档案鉴定工作。
二、以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鉴定档案的价值,决定取舍。
三、对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准确。
四、剔除不再保留的档案,不得只看案卷标题要直接翻阅段子出甄别。
五、销毁档案须经鉴定小组作出鉴定。
六、经批准可销毁的档案先填写清单,另放置一段时间确无价值时才销毁。
七、销毁档案时需由三人执行,销毁后要在清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及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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