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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启动教工子女统筹医疗保障改革

时间:2014年06月10日 00:00    作者:郑普生    来源:医院管理处     点击:

从我校教工子女统筹医疗保障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9月起,我校教工子女有望全面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该会议由医院管理处主办,副校长王前及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医院管理处对教工子女统一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案进行了解读与部署。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医管处将积极组织医保工作联系员专题培训、负责收集汇教工子女参保材料,力求2014年9月1日起,教工子女全面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
医院管理处处长廖四照指出,相比原校内统筹包干医疗待遇,教工子女参加广州居民医保,能报销的诊疗、药品目录范围将更广。参保后在校内定点医院就医,还能享受校内补充统筹医疗待遇,即先行广州医保结算,剩余部分由相应附属医院按照校内统筹医疗保障标准再行二次结算。
学校高度重视教工子女医疗保障工作。自2013年6月开始,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到中大、华工、华师、广中医等单位调研,积极推进教工子女统筹医疗保障改革,将教工子女统一纳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同时,为保障教工福利,学校将继续把校内统筹医疗作为教工子女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后的补充保障,实行 “广州居民医保+校内补充统筹医疗”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双保障、双保险,切实提高教工子女医疗报销水平及大病保障能力。
王前强调,教工子女统筹医疗保障涉及每位教工的切身利益,是一件大事,更是一件好事。他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时间计划,并指定医保工作联络员,加强宣传、讲解,切实传达医保参保及待遇政策,共同配合,把好事办好。
随着社会经济与社会文明的发展,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健全,服务范围、待遇保障范围、保障层次、服务人群、管理服务水平均得到稳步扩展与提升,优越性日渐彰显。目前全国范围内原享受公费医疗统筹的公务员子女已陆续完成了与城镇居民医保的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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