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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7:40    作者:    来源:     点击: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项目

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继续教育学院大楼

项目建设概要: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南方医科大学整栋继续教育学院大楼共计十二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该大楼已经使用近20年,外立面、公用设施管线等均存在不同的老化、破旧,为了满足现代化实验室的使用要求,需要依据现有建筑图纸,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结合学校对各功能区域要求,对该楼栋进行改造,让楼栋布局更加科学,实验室环境更人性、舒适、合理。改造总面积合计13576平方米,其中:改造总建筑面积12608平方米,加建面积968平方米。改造内容如下:

一层改造为成果展示厅以及会议室;二、三层改造为公共实验平台;四至八层改造为PI实验室;第九层为SPF级动物实验室保障区域,十、十一层改造为SPF级动物实验室。

本项目总投资共5922.9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5066.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4.73万元、预备费282.0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方医科大学;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

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20-61648129

电子邮箱:1512589840@126.com

环评单位:广东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2207670

邮箱:303647168@qq.com

三、查阅电子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见本网页附件。

四、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可到建设单位处(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索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团体及个人。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等方面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建设项目、环评内容有宝贵的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以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供给建设单位,供建设单位采纳落实。

征求意见期限自 20210115日起至20210128



 南方医科大学  

20210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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