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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布置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14-05-09 浏览次数:

    16日上午,学校在枫林堂山河厅布置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任务,党委副书记昌家杰、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有关单位领导参会,昌家杰强调,教代会提案是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认真落实和按时反馈。布置工作由工会副主席曾莉主持。
    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游文玮介绍了提案工作情况。1月13日“双代会”前,提案工作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案25件,参与提案代表共计71人。提案主要涉及学校规划与改革、教学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附属医院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后勤服务等方面内容。3月12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了审核处理,立案11件,11件提案转为建议,3份提案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4月8日,学校办公会研定,将2份关于教职工子女入学相关问题的建议案转为立案提案。最终审定为13份提案立案、9份建议。
    昌家杰在布置工作时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多次在办公会上研究决定相关事宜。提案工作是按照《工会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严格进行,是我校贯彻依法治校、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营造学校公开、公平、公正管理氛围的有效途径,更是增强教职工幸福感,促进学校发展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他认为,从本次提案数量和质量来看,大家的参与热情很高,体现出很强的民主氛围和真诚的态度,各单位要借提案工作促进本职工作,切实端正态度,改进作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他还强调,除解决提案中的具体问题外,各单位还要注重平日对教职员工意见的收集和处理,形成“善于倾听、积极负责、务实肯干”的长效机制。他最后表示,教职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很多,如何建立学校与教职工的沟通、互动关系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教代会和工会还要继续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提案工作新机制。
    各单位负责人就如何落实提案工作交流了思路和做法,表示将高度重视提案,全力配合落实。曾莉提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就提案要求给予答复,如不能在此期限内落实处理的,需将落实措施、办理期限等反馈给提案人,对于不能实现或暂缓落实的,需要给提案人做出合理解释。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在提案落实处理后,对提案答复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在“双代会”上汇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