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办函
[2015]4
号文件通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由于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不超过
2
项。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1
项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
2
月
3
日,将申请评审表和成果复印件一式
5
份,汇总表
1
份交学校科技处进行校内评审。
2
、
3
月
3
日前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3
、
3
月
5
日按要求交纸质材料:
(
1
)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9
份(至少
1
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11
份(至少
1
份原件),统一用
A4
纸打印。
(
2
)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
4
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
9
份(至少
1
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
9
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
4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
3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科技处
2015
年
1
月
22
日
(联系人:许宏,联系电话:
648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