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2016年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的战略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入研究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重大现实问题,深入探讨广州改革开放重大思想理论问题,深入总结广州现代化进程重大实践经验,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及圆满完成“十三五”发展目标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设置重大课题、智库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共建课题以及重点委托课题。
1.重大课题
本《指南》提出重大课题10个。重大课题是研究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课题,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创新水平,能支撑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引领广州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大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申报,通过答辩和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我办对重大课题实施开题报告会与中期检查管理,要求在1年内完成提交研究成果。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0万元。
2. 智库课题
本《指南》提出智库课题候选题目15个。智库课题是研究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课题研究必须紧扣广州现实,立足转化应用,预期研究成果必须抓住主要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思路和有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智库课题面向广州地区大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申报。智库课题原则上在本《指南》智库课题候选题目里择题申报,个别对广州智库建设有较大意义或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有较大应用价值的课题也可以自选申报。智库课题通过个人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智库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原则上课题立项后6个月内完成。
3.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包括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本《指南》提出候选题目25个,申报者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从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自行选题申报。自行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应用研究课题的选题以广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对策性;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学术上有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一般课题面向广州地区大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申报,通过评审,择优立项。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4. 青年课题
青年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青年课题面向广州地区大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申报,通过评审,择优立项。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
5. 共建课题
共建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共建课题面向广州地区大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申报,通过评审,择优立项。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每项3万元。
6.重点委托课题
重点委托课题是市社科规划办根据广州市委、市政府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不定时提出的急需研究的应用对策性课题。以委托研究方式,单独立项。本次指南未提出重点委托课题题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只限申报一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2.已获国家、广东省立项资助以及获《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
3.重大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需提供由两名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函;智库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主要参加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符合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的条件)。
四、评审、立项与管理
1.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实行同行专家网上系统匿名初评,课题复评采用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其中,重大课题的评审增加答辩程序。评审结果经广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议、公示等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2.各类别课题的完成时间(自公布立项之日起计算):重大课题在1年内完成,智库课题原则上在6个月内完成;其他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共建课题),属基础理论研究的,在1-2年内完成,属应用对策研究的,在1年内完成。
3.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五、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1. 申报人登录“广州社科网(www.gzsk.gd.cn)”或“中国广州网(www.guangzhou.gov.cn)”进入“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按申报指引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
2. 在填写系统版的《申请书》时,在《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当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该申报书作废。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4. 申请人及各单位科管人员对项目申报工作及项目申报系统的使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广州市社科规划办联系。
5. 学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3月23日前网上提交《申请书》,学校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2)3月28日前学校科技处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一式5份纸质申请表(A4纸打印,统一左边装订)及1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747633754@qq.com广州市社科规划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2楼218室邮编510635
电话:020-38483145 辜老师 020-38483125 杨老师
传真:020-38482305
附:1、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docx
2、2016年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docx
3、广州市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