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 598号),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工程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推荐条件:
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4、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可推荐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学院推荐选拔情况。
(二)相关表格。
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8份(可在“东方智辰网”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填写)。
4、证明材料一份。
各单位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
附:
1、一览表
2、《关于开展广东省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联系人:罗佳,联系电话:648306)
党政办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