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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方医科大学全英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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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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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留学生教学质量,不断完善留学生任课教师上岗制度,提高全英授课的教学效果,提升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英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认定全英授课教师资格:

(一)有一年以上在海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

(二)具有博士学位,已承担过留学生英语授课任务、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或热心留学生英语授课,具备全英授课能力的教师。

二、认定形式

(一)直接认定。符合以上申报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认定。

1.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或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负责人;

2.在全校范围内举办过双语或全英教学示范课的教师;

3.获得院级以上双语或全英授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

4.在其他双语或全英教学方面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教师。

(二)评审认定其余申报人员,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口语水平和英语授课能力进行评审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全英授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核实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材料,并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的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国际教育学院。

(三)学校评审。全英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联合组织。由学校聘请相关中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审查申报材料及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评审。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将不参与评审,其余申报人员将参加评审考核。

(四)结果公示。专家评审结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批发证。评审通过人员由人事处核准后颁发资格证书,落实工作待遇。

四、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人事处建立全英授课教师信息数据库,对通过认定的教师授予《全英授课资格证书》。

(二)取得《全英授课资格证书》的教师,同时聘为国际教育学院兼职教师。

(三)取得《全英授课资格证书》的教师,承担留学生英语授课任务,其教学奖励津贴将增加全英授课资质奖励金,按实际学时50/学时发放。

(四)取得《全英授课资格证书》的教师,其全英授课教学工作量按3倍计算;每学期承担留学生英语授课任务为基础课20学时或临床课10学时以上或达到本门课程的1/3以上,且所授课程的教学评价为优秀者,可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作为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五)学校定期选派取得《全英授课资格证书》及承担留学生英语授课任务的教师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参加相关培训。

(六)《全英授课资格证书》有效期五年,五年后重新申请认定。

五、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组织申报,于1015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党政办。

(二)10月下旬,由学校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组织评审。

(三)11月上旬,公示评审结果并上报学校备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动员,加强组织,通过全英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促进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教育国际化层次、质量和水平。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全英授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到Q群下载)

                  公共卫生与热带医学学院

 

                                2014925

 

(联系人:罗佳,联系电话:648306

 

 

南方医科大学全英授课教师资格认定

口试考核标准 (2014)

 

一、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标准

分值

标准描述

1.流利自然

30

重点考察对整个考试中的交际所作的贡献、讲话的多少。是否能在讨论有关话题时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但允许由于无法找到合适的词语而造成的偶尔停顿。

2.发音准确

20

重点考察对语音、语调以及所使用的语法和词汇的准确程度。是否较好能发音,允许有一些不影响理解的母语口音。

3.表达恰当

20

重点考察使用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复杂程度和范围。是否能在语言的总体使用上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语法和词汇基本正确,表达过程中词汇丰富、语法结构较为复杂。

4.互动自如

30

重点考察应付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是否能够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

二、考试形式与时间

考试分三部分,10分钟内完成。

()第一部分:考生的自我介绍。时间约1分钟。

(二)第二部分:考生就所授课程的单个知识点进行讲授(PPT),以进一步确定考生的口头交际能力和专业英语能力。时间约5分钟。

(三)第三部分:考生和主考自由交谈。时间约2分钟。